奇异苗族——苗族异术 (2)
2007-06-01 作者: 来源: 互连网 浏览次数: 3 文字大小:【 大】【 中】【 小】
简介: &nb ...
传说在湘西苗族地区依然盛行巫蛊之术。尤其是一些湘西旧时的地方志记载,更加重了这种流言的传播。
如清代《乾州厅志》卷七云:“苗妇能巫蛊杀人,名曰‘放草鬼’。遇有仇怨嫌隙者放之。放于外,则虫蛇食五体,放于内则食五脏。被放之人或痛楚难堪,或形神萧索,或风鸣于皮肤,或气胀于胸膛,皆致人于死之术也。将死前一月,必见放蛊人之生魂,背面米医物,谓之‘催药’。病家如不能治,不一月人即死矣。闻其法,不论男女皆可学。必秘设一坛,以小瓦罐注水,养细虾数枚,或置暗室床下土中,或置山僻径石下。人得其瓦罐焚之,放盅之人亦必死矣。放蛊时,有能伸一指放者,能戟二指放者,能骈三指、四指放者。一二指尚属易治,三指则难治,四指则下易治矣。苗人畏蛊,不学其母法,唯苗妇暗习之。嘉庆以前,苗得放蛊之妇则杀之。嘉庆以后,苗不敢杀妇,则卖于民间。民间亦渐得其法。黠者遂挟术以取利。”
《乾州厅志》叙述的是有关放蛊前后的一般概况,而清代《永绥厅志》卷六则对放蛊妇女的特征进行了更详细的记载:“真蛊妇目如朱砂,肚腹脊背皆有红绿青黄纹,无者即假。真蛊妇家无有毫厘蛛丝网。每日又须置水一盆于堂屋,将所放之虫蛊吐出,入水盆食水,无者即假。真蛊妇平日又必在山中,或放竹篙在云中为龙斗,或放斗篷在天上做鸟舞,无者即假。真蛊妇害人百日必死,若病经年,即非受蛊。”正是因为这些白纸黑字的记载,使得湘西苗族的巫蛊之术被人们愈传愈神,愈传愈恐怖,以至于使人们往往谈蛊色变。
其实,有关苗疆放蛊之说,实为一种讹传。对此,石启贵先生早就为此郑重声明:“查妇蛊之说,本无凭考,证据乌有,妄传斯说,无异空造海市蜃楼。观夫一般巫觋为业,安神坛供香火,演乐行法,震动天地,尚无灵法,况此愚妇,焉能有是妙术耶?”
不过巫蛊之说,除了苗族地区以外,其他地区也多有传说。自汉代以来,全国各地几乎都有关于巫蛊的传说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