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旅游资讯首页 >> 行业类 >> 政策法规 >> 如何看待旅游中的“维权”与”过度维权”

如何看待旅游中的“维权”与”过度维权”

2007-06-26  作者:佚名  来源:互连网  浏览次数:0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简介:近几年我国外出旅游的人数不断增多,随之而来的是旅游投诉也在增加。有关方面在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增强感到欣喜的同时,也对一些在维权中以过激行为提出过分主张的现象感到担忧。
关键字:旅游维权
      旅游行程环环相扣,如果其中一个环节发生问题,就会引起连锁反应

  谩骂甚至围攻有关人,肆意损坏公共财物,维权者也可能变成侵权者

  建议制定一个涵盖旅游所涉各方的条例,尽快使旅游市场规范起来如何看待旅游中的“维权”与“过度维权”

  本报记者 韩乐悟

  近几年我国外出旅游的人数不断增多,随之而来的是旅游投诉也在增加。有关方面在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增强感到欣喜的同时,也对一些在维权中以过激行为提出过分主张的现象感到担忧。

  今年9月30日,北京神舟国旅与另一旅行社共组织200多名游客作北京至张家界包机旅游。因航班延误,其中神舟国旅的60名客人拒绝登机。后经协商,神舟国旅按团款150%的比例退钱给60名客人。

  今年5月3日,由北京森林国旅组织、山东泰安神州旅行社接待的26位北京游客,在完成泰山、曲阜4日游程后,因返京火车由原来的快车改为慢车并提前3个多小时而拒绝上车。双方在为赔偿多少的问题上争执不下时火车开走。游客的赔偿要求由最初的每人300元增加到500元,最后又到800元。次日返京时游客自选大巴并附加以下条件:泰安市旅游局主管局长、质监所所长、神州旅行社总经理3人同行;北京森林国旅负责人在京接车。据悉,当时泰安神州旅行社总经理正值孕期。

  据了解,游客在旅游中由于飞机延误及车船、吃住等环节对旅行社不满,为就地讨个“说法”而采取中断行程等过激行为的事情几乎每个黄金周都有。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杜一力司长说:“黄金周是全国七八千万人大流动,全世界只有中国有如此巨大的旅行规模,社会各方面承受的压力已经很大,而且旅游行程环环相扣,如果中间环节发生停滞,而且在机场、车站等人流集中场所聚众‘讨说法’,对经济、社会稳定、黄金周的平稳运行影响极大,最终将影响广大旅行者的利益,‘讨说法’的旅游者多数也扩大了自己的损失。”她透露,为了黄金周平稳有序度过,全国假日办在调解处理纠纷时,常常以稳定、畅通为首要目标,给旅行社施加压力,许多时候迫其超额赔付。遇到这类事情,常常是“游客没有玩好,旅行社感到委屈,忙坏了政府部门”。

  如何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、依法维权?如何采取措施减少各方损失而不是扩大损失?如何避免维权过度主张的产生?近日,国家旅游局管理司专门邀请法律专家及民航、旅行社、中消协等方面人士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。

  维权应合理合法

  讨论初始,“过度维权”一词本身就受到质疑。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家力等认为过度就不再是维权,而是侵权了。维权是在法律、公共道德允许之内,在合理合法的范围。中消协投诉部副主任韩华胜认为应将其改为“过度主张”,是争取权利中有过度主张。然而因叙述方便,研讨时大家仍用“过度维权”。

  虽然旅游行程中过度维权形式花样百出,徐家力还是列举了其常见的表现形式及危害,如:谩骂有关责任人或与旅游者直接联系的导游、领队甚至对其围攻、撕扯、推搡等;损坏公共财物,如对机场座椅肆意踩踏等;占用旅游设施和公共空间;恶意诉讼、以诉讼相威胁、要求超额赔偿等。其危害有:可能由维权者变成侵权者,如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扰乱秩序、占着飞机不下来等;达不到维权目的,只能乱上添乱,产生新的纠纷;使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他人利益受到损害,违背了维权的本质和目的;可能丧失合理合法维权的机会,使过度行为本身成为关注焦点;激化了运输、旅行社、游客等各方之间的矛盾,迫使相关方面连锁反应,多方投入,以不得已的手段解决纠纷;损害当事人的心情和健康等。

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俊海认为,无论将这种维权方

责任编辑:admin


相关文章
 

最新文章

更多

· 如何看待旅游中的“维权...
· 随团旅游如何维权
· 旅游消费维权四点提示
· 旅游者投诉正确维权途径
· 旅游投诉须知
· 发生旅游纠纷游客如何维权?

推荐文章

更多

· 如何看待旅游中的“维权...
· 随团旅游如何维权
· 旅游消费维权四点提示
· 旅游者投诉正确维权途径
· 旅游投诉须知
· 发生旅游纠纷游客如何维权?

热点文章

更多

· 发生旅游纠纷游客如何维权?
· 旅游投诉须知
· 旅游者投诉正确维权途径
· 旅游消费维权四点提示
· 随团旅游如何维权
· 如何看待旅游中的“维权...